农业部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
“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”实施以来,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历了大幅度提高之后,进入了徘徊爬坡阶段。2003年四次例行监测结果表明,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处于徘徊状态。有些省会城市如南宁、南昌、乌鲁木齐蔬菜的农药残留超标率居高不下。造成徘徊的主要原因: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工作不适应;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不适应;农产品市场管理和流通方式不适应;法制建设不适应,没有形成严格的准入制度。下一步我们准备采取“抓两头带中间”的方法。一头继续抓工作基础较好的京、津、沪、深四城市,完善制度,落实综合措施,一手抓基地,一手抓市场准入,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;一头抓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省、区,帮助他们查找原因,找准薄弱环节,研究对策,落实措施,尽快扭转局面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,从总体上讲,要继续做好以下六项工作。
(一)加强法制建设 进一步加快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的立法进程,目前我部已完成立法前期的起草、专家讨论、多方面征求意见、调研等工作,形成的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征求意见第二稿,已印发各省、区、市和有关部委征求意见,我部进一步修改后,将尽快上报,争取尽早出台。
(二)加快标准、检测、认证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标准体系。按照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,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,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标准,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,积极采用国际标准,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;二是完善检验检测体系。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,加大资金投入,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,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方面的差距;三是加快认证体系建设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,在已开展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基础上,积极推行GAP(良好农业规范)、HACCP(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)体系认证。
(三)强化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 在全国范围内,我部将继续分期分批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、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。
(四)大力推进无公害认证工作 一是要积极扩大认证范围,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,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,达到主要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基本健全的目标;二是尽快解决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不统一的问题。目前地方已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,要经过一定的审查程序,统一到全国认证上来,实现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“统一标准、统一认证、统一标志、统一管理、统一监督”;三是要严格按《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》和《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,特别是加强认证后的跟踪管理,确保认证的农产品是安全的、放心的。
(五)以产地编码和标签为突破口,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,认真总结江苏、北京等地的开展市场准入工作的成功经验,有组织地在全国示范推广,严把市场这个关口。
(六)深入开展例行监测工作 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。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。继续做好37个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定点监测,重点检测蔬菜的有机磷等高毒农药、生猪的“瘦肉精”、水产品的氯霉素残留。对问题比较严重、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城市要给予黄牌警告,限期整改;二是要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,重点检测农药、兽药、肥料、饲料等产品,依法加强市场整顿和管理;三是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,重点检测大中城市郊区土壤污染严重的地区,检测项目以土壤中的重金属为主;四是积极稳妥地探索信息公布的形式,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落实,有效地监督生产者、经营者的行为,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。